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73号)、《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23]36号),经自愿申请、择优推荐、专家评议、审核公示等程序,沈阳化工大学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为辽宁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三批培训机构,获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三个项目的培训机构资质。
国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是人社部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工作举措,是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训资质获批后,继续教育学院将会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国家职业标准,以职业能力提升为核心,大力开展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项目培训,切实履行服务社会职能,服务地区数字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