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9号)精神,我校对申请设立沈阳化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单位进行了评估审核,2024年1月15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将鞍山市铁西区财经技工学校、朝阳市朝转劳动技工学校、大连市现代高科职业技术学校3家单位作为校外教学点提交辽宁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现将拟备案的校外教学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18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质询并提供举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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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