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十条和《沈阳化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化大发〔2024〕54 号)第九条的相关规定,沈阳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学信网中2024级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学生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实,各教学点现有56名学生存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情况,需按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因此项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请各校外教学点高度重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工作要求:
(一)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办理相关手续事宜,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和学生管理责任。请各教学点安排专人跟进落实,务必通知到本批次56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学生本人知晓学校有关要求,按期办理相关手续。
(二)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学生办理手续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申请复学的学生请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见附件2),放弃入学资格和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学生请填写放弃入学资格审批表(见附件3),拒不配合办理任何手续的学生请校外教学点出具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4)。各校外教学点须在3月17日下午16时前反馈本情况,将电子版以“教学点名称+保留入学资格学生期满清理”方式命名,发送给王老师,校外教学点负责人签字版请同步邮寄至沈阳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沈阳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