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成人新生入学与学籍注册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28 点击数:

各函授站、合作单位:

根据《辽宁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9级成人新生入学取得学籍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1.新生入学后,须填写《沈阳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入学登记表》(以下称《登记表》),各函授站(合作单位)请于3月31日前将待注册新生名单电子版发到我校,并将待注册新生名单加盖函授站(合作单位)印章的纸质版送至我院。

2.学校将按招生规定组织复查。经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

3.新生获得学籍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确认(http://www.chsi.com.cn)。

4.取得学籍的新生由学校建立成人教育学生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内容包括统一招生录取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奖励或处分等材料。学生学籍档案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统一归档管理,学生毕业后交学生所在函授站(合作单位)保管。

附件:沈阳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入学登记表

沈阳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一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