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辽宁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28 点击数:

各函授站:

受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学位办”)委托,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考办”)承担组织实施2019年辽宁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以下简称“学位外语考试”)的考务工作。根据省学位办《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辽宁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辽学位办【2019】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19年上半年辽宁省学位外语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上半年辽宁省学位外语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二、报名工作

1.报名工作严格按《辽宁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报名工作手册》中 “报名工作要求”进行。

2.本着为考生服务的思想,减轻考生负担,全省在沈阳、大连、锦州、抚顺、阜新设考试点。本次考试,对考生考试地点选择做如下规定:沈阳市考点只接受学位授予单位位于沈阳市的高校学生报名(近年来沈阳市考生增加较多,沈阳市考点受标准化考点数量的限制,无法承担如此数量的考生报考)。大连、锦州、抚顺、阜新四市无此限制,在报名时考生可选择就近地点参加考试。

3.各函授站请于3月29日之前上报报名数据。

为保证上报信息准确,要求报名考生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二寸蓝底照片。考生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表,报名单位要要求考生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半年。经学位授予单位对其相关信息校验无误后上报,信息上报后不能更改。

4.根据省学位办通知,2019年上半年外语课程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其中德语和法语的考试只适用于艺术类(体、音、美)专业与外语专业成人本科生第二外语考生。

成人本科生参加外语课程考试的语种,必须与相应学位授予单位教学大纲规定的语种相同。

成人本科生应于在学期间通过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毕业后不得参加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5.各函授站领取考生准考证的时间为5月2日。

6.在考试中有替考和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行为的,除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外,给予停考一年的处罚。并通知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望各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生报名时,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并使广大考生周知上述处罚规定。

7.报名考试费为每科次60元。

附件:1.2019年上半年辽宁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考生报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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